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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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2.4% 6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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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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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116 |
国药准字H4402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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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肝肾,祛湿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肝肾不足、风湿瘀阻所致的痹病,症见骨节疼痛、腰膝酸软、肢体麻木拘挛。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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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黄酒送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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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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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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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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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黑木耳(醋制)、杜仲(盐炒)、续断、川牛膝(酒蒸)、龟甲(制)、当归、白芍(酒炒)、川芎、木瓜、苍术、土茯苓、丁香等17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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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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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避风寒。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