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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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毫升*6支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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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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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65 |
国药准字Z20025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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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
苗医:中医: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痰多,胸闷气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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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ml;3-4岁一次7.5ml,5-7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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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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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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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白杨,沙糖木, 半枝莲, 苦参,蔗糖,山梨酸钾, 橘子香精, 甜菊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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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糖浆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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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在有效期内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不影响疗效,轻摇匀后服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