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以C33H35FN2O5计) |
20mg*12粒 |
|
生产企业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海岸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国药准字H1098027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胆固醇血症等的治疗。 |
饮食疗法和其他非药物治疗反应欠佳时,降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总胆固醇(TC)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 |
|
用法用量 |
口服,常用的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可在一日内的任何时间服用,并不受进餐影响。 |
病人在接受本品治疗前应使用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一般始服剂量为每日20mg晚餐时一次顿服;若需要调整剂量则应间隔4周。最大剂量可至每日80mg,一次顿服或分早晚餐分次服用。轻、中度高胆固醇血症患者起始剂量为10mg。当LDL-C降至75mg/100ml(1.94mmol/L)以下或TC降至140mg/100ml(3.6mmol/L)以下时,洛伐他汀应减量。 |
|
副作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便秘、胃肠胀气、消化不良和腹痛,通常在继续用药后缓解。 |
1.洛伐他汀胶囊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腹泻、胀气,其它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
|
禁忌 |
对本品所含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活动性肝病患者,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且原因不明者、肌病、孕期、哺乳期及任何未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禁用本品。 |
1.对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3.洛伐他汀禁止与HIV或HCV蛋白酶抑制合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托伐他汀钙。 |
本品主要成分为洛伐他汀。化学名称:(S)-2-甲基丁酸-(1S,3S,7S,8S,8aR)–1,2,3,7,8,8a-六氢-3,7-二甲基-8-{2-[(2R,4R)-4-羟基-6氧代-2-四氢吡喃基]-乙基}-1-萘酯。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肾功能不全时应减少本品剂量。 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强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2.在洛伐他汀胶囊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4.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应减少。5.洛伐他汀胶囊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