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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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每瓶装180ml |
(1)每袋装8g (2)每袋装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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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惠民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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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89 |
国药准字Z19993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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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化痰,止咳利咽。用于肺热久咳挟风所致的咳嗽痰稠,咽痒,喉痛,口干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肺实热引起的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咽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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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如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儿童减半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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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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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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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鱼腥草、椰子浆、蒺藜、浙贝母、苦杏仁、桔梗、甘草 |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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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具薄荷香气,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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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咳嗽伴有犬鸣声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