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包装7.5g |
每支装4g,10g |
|
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425 |
国药准字Z200271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平胃。用于伤风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流涕,喷嚏,喉痒咽痛,胸腹胀满。 |
驱风止痛,止痒。用于风火牙痛,蚊虫叮咬,头痛腹痛,晕车晕船,伤风感冒,风湿骨痛。 |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2包(袋)。 |
外用,涂搽太阳穴、印堂穴或患处。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3岁以下的小儿禁用。 |
|
成分 |
本品青果(去核)、生姜、葱头(鲜)、紫苏叶。 |
薄荷脑、樟脑、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桉油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粉末;有姜葱刺激气。 |
本品为软膏剂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本品仅用于一般蚊虫叮咬,对黄蜂等螫伤或有全身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