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22mg |
0.5g |
|
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15 |
国药准字H2006672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肺癌、肉瘤、乳腺癌、睾丸肿瘤、食管癌等。 |
|
用法用量 |
.静注:一次0.4~0.6g,一日1次,2~3周为一疗程。 2.用于恶性胸腹水治疗:一般200mg~400mg/m2,抽胸腹水后,胸腔内或腹腔内注射,每周1~2次或遵医嘱。 |
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再用0.9%氯化钠注射液500~1000ml进一步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持续至少30分钟以上。 单药治疗: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5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联合用药: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0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下一疗程应间隔3~4周或在血液毒性恢复后(血小板100000/μl,白细胞4000/μl)再给药。最大剂量为18g/m2 为预防膀胱毒性,应大量摄入水,每日经口服或静脉内输入2L液体。同时使用预防出血性膀胱炎保护剂,如美司钠。在给药同时及给药后4小时、8小时,分别给予美司钠溶于生理盐水中静脉注射。通常美司钠用量为异环磷酰胺每日总量的20%。 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给药剂量尚未确定。 |
|
副作用 |
部分病人用药后可有静脉炎、发热、局部疼痛、过敏反应、轻度消化道反应。 |
|
|
禁忌 |
高热病人、胸腹水合并感染的患者慎用。 |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辅料为大豆磷脂、胆固醇、乙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环磷酰胺。 |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的均匀乳状液体。 |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多孔质块或粉末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血小板减少症, 或有进行性出血倾向者应慎用;2.部分病人初次用药后,可有轻微发热,多在38℃以下,于给药之前30 分钟口服强的松或解热镇痛药可预防或减轻发热;3.本品腔内注射时可致少数病人疼痛, 使用前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使用局麻药,可减轻或缓解疼痛,使病人能够耐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