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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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g |
每粒装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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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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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0012 |
国药准字Z22024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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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凉血止血。用于湿热壅滞所致的Ⅰ、Ⅱ期内痔、混合痔急性发作时出现的便血、肛门坠胀疼痛,痔黏膜充血糜烂,排便黏滞不爽。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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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为7天。 |
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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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服药后ALT升高,轻度胸闷,轻度胃酸,必要时停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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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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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槐花、地榆炭、侧柏叶、荆棘炭、黄芩、栀子、当归、枳壳。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泽泻(盐制)、当归、车前子(盐制)、柴胡、防风、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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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色至棕黄颗粒和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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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尚无孕妇、儿童用药的临床试验资料。 2.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出血较多者应及时就医。 4.现有的临床试验尚无超疗程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