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7.5gx10袋/盒 |
|
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442 |
国药准字Z200444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肠疏风,凉血止血。用于血热所致的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
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槐角(炒)、地榆(炭)、黄芩、枳壳(炒)、当归、防风。辅料为蜂蜜。 |
黄连、大黄、黄芩。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大蜜丸;味苦、涩。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着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知道下服用。 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