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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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粒装0.2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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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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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国药准字Z1998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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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属心气虚乏,血瘀络阻证,症见胸部憋闷,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心悸自汗,气短乏力,舌质紫黯或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亦用于气虚血瘀络阻型中风病,症见半身不遂或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言语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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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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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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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出血性疾患,孕妇及妇女经期及阴虚火旺型中风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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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人参,水蛭,全蝎,赤芍,蝉蜕,土鳖虫,蜈蚣,檀香,降香,乳香(制),酸枣仁(炒),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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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棕色至灰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香、微腥,味微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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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服药后胃部不适者宜改为饭后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