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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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0.27克×12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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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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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国药准字Z22025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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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补肾益气,养血生精。用于气血两虚,肾虚精亏所致的心悸气短,失眠健忘,盗汗,腰腿酸软,耳鸣耳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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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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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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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感冒发热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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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人参(红参),鹿茸(去毛),酸枣仁(炒),熟地黄,茯苓,玄参,远志(蜜制),麦冬, 五味子,当归,川芎,牛膝,山药(炒),补骨脂(盐制),枸杞子,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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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味甘、微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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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该药品宜饭前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1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