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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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基片重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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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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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125 |
国药准字Z20055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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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清热散风,健胃消食。用于感冒伤风,发烧头痛,咽喉红肿,呕吐咳嗽,急热惊风,停食停乳,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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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2次,周岁以内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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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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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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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冰片、薄荷脑、荆芥穗油、桔梗、川贝母、天竺黄、天花粉、大黄、雄黄、朱砂、玄参、麦冬、钩藤、连翘、甘草、陈皮、焦麦芽、六神曲(焦)、焦山楂、柴胡、金银花、橘红、牛蒡子、僵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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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本品为棕褐色片;气微香有清凉感,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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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发热便泻者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