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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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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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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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634 |
国药准字H23022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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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本品适用于维生素B1缺乏的脚气病或Wernicke脑病的治疗。亦可用于维生素B1缺乏引起的周围神经炎、消化不良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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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片(25~5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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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头昏、乏力、恶心、呕吐,停药后即消失,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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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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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本品的主要成份呋喃硫胺。其化学名称为N-[(4-氨基-2-甲基-5-嘧啶基)-甲基]-N-{4-羟基1-甲基-2-[(四氢呋喃甲基)二硫]-1-丁烯基}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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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微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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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单一维生素B1缺乏较少发生,如有缺乏症宜用复合维生素B1制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