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
生产企业 |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老中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09 |
国药准字Z4202004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
|
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