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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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26粒重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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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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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09 |
国药准字Z14021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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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温中散寒,补脾健胃。用于脾胃虚寒,脘腹挛痛,呕吐泄泻,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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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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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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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感冒发热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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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丁香、豆蔻、党参、白术(炒)、干姜、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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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本品为灰棕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辣,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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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之剧烈恶心、呕吐、水泻不止。 4.服药三日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