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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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g含大黄以大黄素与大黄酚的总量计,不得少于1.8mg |
15gx10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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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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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92 |
国药准字Z44021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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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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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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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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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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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山楂、麦芽、黔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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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本品为微红色至微红棕色的颗粒或块;味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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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应注意饮食有节,宜进清淡稀软食物,忌肥甘厚味。 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