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片 |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55 |
国药准字H2004388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消肿、止痛。 |
用于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头痛、咳嗽、多痰等的对症治疗。 |
|
用法用量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口服。一日3次。具体用量,可参考下表:年龄(岁)标准体重(kg)用量2-312-15一次1-2片4-616-21一次2-3片7-922-27一次3片10-1228-32一次4片 |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水杨酸甲脂5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防腐剂(羟苯乙酯)、氢氧化钾、纯化水。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0mg、葡萄糖酸锌21mg、盐酸二氧丙嗪0.3mg、板蓝根浸膏粉75mg。 |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 |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