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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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g中含樟脑0.5g,薄荷脑0.5g,水杨酸甲酯0.5g |
4.4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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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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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96 |
国药准字Z1302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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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消肿、止痛。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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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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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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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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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水杨酸甲脂5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防腐剂(羟苯乙酯)、氢氧化钾、纯化水。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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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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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