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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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 |
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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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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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38 |
国药准字H42022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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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蚊叮,消肿、止痛。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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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处,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温开水冲服,12年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 10-14kg, 0.5-1袋, 一日3次。 2、4-6岁, 16-20kg, 1-1.5 袋,一日3次。 3、7-9岁, 22-26kg, 1.5-2袋, 一日3次。 4、10-12岁, 28-32kg, 2-2.5袋,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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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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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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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薄荷脑50毫克,水杨酸甲酯5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甜菊素、食用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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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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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后拧紧瓶盖。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哺乳期妇女慎用。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