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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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 |
100片/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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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北部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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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415 |
国药准字Z20043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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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消肿、止痛。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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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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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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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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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水杨酸甲脂5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防腐剂(羟苯乙酯)、氢氧化钾、纯化水。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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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色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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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