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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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10mlx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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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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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521 |
国药准字Z20044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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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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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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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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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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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桔梗、淡竹叶、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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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圆形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褐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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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