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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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250m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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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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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043 |
国药准字H44022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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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咯痰,尤其是痰液粘稠,咳出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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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小蜜丸一次12g ,大蜜丸一次2 丸,一日 2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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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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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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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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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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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其表现为干咳。咽喉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出血倾向的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本药是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还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不见好转,应及时请医师诊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