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每袋装10克 ;每袋装2克 |
|
生产企业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053 |
国药准字Z1402037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半袋;3至4岁一次3/4袋,5至7岁一次1袋,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