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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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0.375g(C16H19N3O5S 0.25g与C19H17CL2N3O5S 0.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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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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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06 |
HC2015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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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多种细菌引起的感染。 1. 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等。 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与慢性支气管炎、大叶性肺炎与支气管炎、脓胸等。 3. 生殖泌尿道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盆腔感染、淋病等。 4.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等。 5. 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 6. 其它感染:牙周脓肿、脓毒性流产、产后脓毒症、腹腔脓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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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者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口服。建议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及40公斤以上儿童:一次1~2粒,一日3~4次。 严重感染的病人:一次3粒,一日3~4次。 40公斤以下儿童:按体重一次5mg/kg,每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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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本品偶有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等。其它很少出现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头痛、皮疹、荨麻疹、瘙痒和红斑等。与抗生素有关的伪膜性结肠炎也曾有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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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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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头孢克洛。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0.25g)和双氯西林(0.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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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该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性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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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7.儿童用药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本品为青霉素类药物,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治疗前需详细询问病人的过敏史。治疗时若出现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治疗措施。严重过敏反应需紧急处理,如使用肾上腺素、吸氧、静注皮质类固醇及使用导气管等。 2. 治疗期间应注意可能发生的霉菌或细菌病原体的重复感染。若出现重复感染(通常为肠杆菌、念珠菌或假单胞菌感染),应停止用药并适当治疗。 3. 尽管青霉素类毒性很低,但长期治疗时建议进行肾、肝和造血功能评价。若肾功能降低,应根据降低程度减少剂量。肝功能异常病人慎用本品。 4.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使用本品,斑丘疹发生率增加,因此不能使用本品。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