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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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5H14ClN3O4S计0.25g |
0.125gx10粒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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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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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46 |
国药准字H44023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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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中耳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和五官科、皮肤科炎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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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1~3g,分3~4次服,1日不超过4g。 儿童每日每千克体重为20~100mg,分3~4次服,1日量不宜超过1g。 |
1.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 500mg。 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口服12.5~5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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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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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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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化学名称:(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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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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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于肾功能轻度不全者,可不减用量;对肾功能严重不全或完全丧失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降低用量。 2.与食物同用时,血药浓度仅为空腹用药的50%~75%,故宜空腹给药。 3.长期服用可致菌群失调,还可引起继发性感染。 4.可透过胎盘,孕妇不宜应用。 5.与青霉素类有部分交叉过敏性,对青霉素过敏者应慎用 |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