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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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按头孢克肟计算) |
0.125g*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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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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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55 |
国药准字H4402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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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从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鼻窦炎。 |
头孢拉定颗粒(克必力)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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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加水分散后服用,或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 1.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一次0.1g(1片),一日二次; 2.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0.2g(2片),一日二次。 3.儿童:口服,按一次每公斤1.5-3.0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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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49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8例(0.4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26例(0.20%)等。 2.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有其它头孢类抗生素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由于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7)间质性肺炎,PTE症候群: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PTE症候群(分别<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3.其它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 (1)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 (2)血液:常见(0.1%~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 (3)肝脏:常见谷丙转氨酶(ALP/GPT)升高﹑谷丙转氨酶(AST/GOT)升高,少见黄疸。 (4)肾脏:少见尿素氮(BUN)升高。 (5)消化系统:常见有腹泻﹑胃部不适,少见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 (6)菌群失调症:少见口腔炎﹑口腔念球菌症。 (7)维生素缺乏症:少见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其它:头痛﹑头晕。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个别患者可见伪膜性肠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乳酸脱氢酶一过性升高。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菌群失调、维生素缺乏或二重感染,偶见阴道念珠菌病。国内上市后不良反应报道,使用本品可能导致血尿,另曾有极少病例使用本品出现精神异常、听力减退、迟发性变态反应、过敏性休克、排尿困难、药物性溶血、心律失常等罕见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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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拉定颗粒及其他头孢菌素类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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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头孢克肟,化学名称:(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乙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每袋含12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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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片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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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服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4.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5.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6.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1)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2)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应用头孢拉定颗粒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10%,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