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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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支 |
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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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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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667 |
国药准字H14021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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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本品适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也可用于过敏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药物及食物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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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擦于皮肤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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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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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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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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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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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 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 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4.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 避免在细嫩皮肤及面部过长时间使用,疗程应限制在3-4周内,以防止皮质激素类药物对皮肤的损伤(如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紫纹)。 6. 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 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可接触区域。 |
1.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 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4. 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 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消化性溃疡、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7.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