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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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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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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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996 |
HC2017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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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散寒,宣肺止咳。用于外感风寒,鼻塞声重,恶寒无汗,咳嗽痰稀。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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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6~12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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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头晕、头痛、恶心、皮肤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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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等患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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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苦杏仁、紫苏叶、前胡、桔梗、枳壳(去瓤)、半夏(姜制)、陈皮、茯苓、生姜、大枣、炙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愈创木酚甘油醚72.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4毫克,海葱流浸膏0.008毫升。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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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棕褐色的液体 |
本品为橙红色有香味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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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服用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