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20g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通化东宝五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520 |
国药准字Z3202037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油腻食物 |
|
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知母、黄柏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水蜜丸。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烧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油腻食物。 2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