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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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20丸*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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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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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16 |
国药准字Z20053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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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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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4次。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10~20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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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曾有报道口服板蓝根糖浆引起溶血反应,有多例报道板蓝根注射液引起过敏反应,轻者为皮疹,重者可致肾损害、呼吸心跳骤停、死亡。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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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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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 |
胆酸,珍珠母,猪去胆氧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聚乙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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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滴丸;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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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