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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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支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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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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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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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363 |
国药准字B2002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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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自汗。 |
滋阴清热,宁心安神。用于阴虚火旺证之心烦不寐或多梦易醒,头晕耳鸣,口干咽燥,五心烦热,心悸健忘;亦可作为女性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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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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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不当或者过量使用,出现上火的表现,如咽痛,口舌生疮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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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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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红参、麦冬、五味子 |
南五味子、酸枣仁、钩藤、珍珠母、甘草,地黄、枸杞子、女贞子、辅料为对羟基苯甲酸乙酯、甜蜜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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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淡红棕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浑浊;气香、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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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心悸气短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