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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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约12粒/g |
片心重0.2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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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天陆达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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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940 |
国药准字Z41021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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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本品的功效是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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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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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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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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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本品主要成分为牛黄、黄连、黄芩、栀子、大黄、地黄、当归、川芎、赤芍、荆芥穗、连翘、菊花等19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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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其性状为黄色至深黄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黄色的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凉、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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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