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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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0.25g*2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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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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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57 |
国药准字H20065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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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
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β-溶血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引起的轻度或中度的下呼吸道感染。肺炎支原体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百日咳杆菌引起的百日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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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口服,建议饭前1小时使用。本品常用推荐剂量如下:成人250mg(一粒),每6小时一次。如果采用每日两次的用药方法,则建议每次500mg(2粒),每12小时一次。儿童30~50mg/公斤/天,分2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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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
1.呕吐、腹痛、腹泻、纳差等胃肠道反应,与剂量有关。2.过敏反应:风疹、轻度皮疹。3.有听力暂时损害报道,发生于肾功能不好且用药量大的患者;有报道口服红霉素可导致肝脏功能损害、黄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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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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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利巴韦林。 |
红霉素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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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透明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微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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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妊娠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本品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红霉素可导致耐药或真菌的感染。若出现双重感染,请停止使用并进行正确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