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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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50mg:12.5mg*1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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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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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697 |
国药准字H2012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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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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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1、常用的本品起始剂量和维持剂量是每日一次,每次一片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50mg+12.5mg)。对反应不足的患者,剂量可增加至每日一次,每次两片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50mg+12.5mg)或一片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100mg+25mg),且此剂量为每日最大服用剂量。通常,在开始治疗3周内获得抗高血压效果。2、本品不能用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3、对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4、老年高血压患者,不需要调整起始剂量,但氯沙坦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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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1、在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的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这种复方制剂的特殊不良反应。只限于此前报道过的氯沙坦钾和/或氢氯噻嗪的不良反应。这一复方制剂的不良反应的总体发生率和安慰剂相似。中断治疗的百分比也和安慰剂相仿。2、一般说来,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的耐受性良好。绝大多数的不良反应是轻微和短暂的,不需要中断治疗。3、氯沙坦钾-氢氯噻嗪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对照试验中,头晕是.被报道与药物相关且发生率大于1%或以上并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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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1、对本产品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2、无尿患者。3、其对它磺胺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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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用于治疗高血压,适用于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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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划痕压制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氯沙坦钾50mg和氢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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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1、氯沙坦钾氢氯噻嗪不能用于血容量减少的患者(如服用高剂量利尿剂者)。2、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肝功能异常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氯沙坦钾氢氯噻嗪。3、老年患者不需调整起始剂量。4、氯沙坦钾氢氯噻嗪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5、进食与否,均可服用氯沙坦钾氢氯噻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