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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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0μg/瓶 |
每粒装0.2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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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山河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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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80022 |
国药准字Z1096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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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肿瘤引起的胸水、腹水的控制,也可用于肺癌、恶性黑色素瘤、膀胱癌、恶性淋巴瘤、晚期胃癌和食道癌等的辅助治疗。 |
软坚散结、解毒定痛、养血活血。用于食管癌瘀毒证,与放疗合用可增强对食管癌的疗效;用于晚期原发性肝癌瘀毒证,对不宜手术、放化疗者有一定抑制肿瘤增长作用,可改善生存质量;用于中晚期胃癌(瘀毒证)的化疗辅助治疗配合5-FU-DDP方案(5-FU、MMC、DDP),可改善临床症状、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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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恶性胸腹水患者,可预先尽量抽空胸腹水后,胸腔内注射600-800μg/次(以生理盐水20 ml稀释后注入);腹腔内注射800 μg/次(以生理盐水50 ml稀释后注入),每周1~2次,共2~4次。 2.膀胱癌手术后,用该药膀胱保留灌注,每次800 μg(以生理盐水50ml稀释后注入),保留2小时,每周1次,连续5~6次后,改为每月1次,第2年改为2月1次。 3.肺癌、恶性黑色素瘤、恶性淋巴瘤、晚期胃癌、食道癌患者,手术后可使用本品辅助放疗和化疗,方法为皮下注射,每次200~400 μg,每周1~2次,1个月为一疗程,停药2周后重复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疗程6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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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病人皮下注射该药有轻微的副反应,常见的为注射局部红肿(轻~中度),个别病人出现溃疡或轻度到中度发热。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给予对症治疗。 |
少数患者使用后可出现恶心、血象降低。过量、连续久服可致心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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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心脏病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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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色诺卡氏菌细胞壁骨架的组分霉菌酸、阿拉伯半乳聚糖和粘肽等。 其辅料为角鲨烯、甘露醇、聚山梨酯80。 |
蟾皮、当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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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疏松体,加入注射用水1分钟内,应成白色均匀的混悬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的粉末;气清香,味甘、苦,有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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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溶解均匀,缓慢注射。2、胸腹水灌注遇剧痛时,可用适量利多卡因缓解。3、高热及有过敏反应病人慎用火灾一声严密观察下使用。 |
1.心脏病患者慎用;2.孕妇忌服;3.注意观察血象;4.注意掌握服用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