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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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65g*12粒*2板 |
0.45g*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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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惠海希康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集团力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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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118 |
国药准字Z20050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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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 |
养血化瘀,调经养血。用于血瘀气滞,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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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温开水送服。疗程7天。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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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发生上腹部不适;临床试验期间个别患者出现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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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六岁以下儿童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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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土鳖虫、三七、乳香(制)、冰片、自然铜(煅)。辅料为微粉硅胶 |
益母草、柴胡、当归、川穹、白芍、木香。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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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 色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粉末;气香,味辛,苦凉。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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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者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