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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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g*40丸/盒 |
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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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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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398 |
国药准字H1097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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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粘”,除“协日乌素”,祛风,止痛,散寒。用于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腰腿冷痛,牙痛,白喉等症。 |
(1)慢性乙型肝炎。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支气管炎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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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1次,临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
肌肉注射,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或溶于 250ml 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慢速单独滴注。一次1支,一日1-2次,15-3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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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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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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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诃子、荜茇、制草乌。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五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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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棕黄色;味微酸、辛麻。味微酸甜、辛麻。 |
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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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年老体弱、幼儿慎用。 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本品通过调节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应慎重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