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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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g*40丸/盒 |
0.1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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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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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398 |
国药准字H2001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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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粘”,除“协日乌素”,祛风,止痛,散寒。用于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腰腿冷痛,牙痛,白喉等症。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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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1次,临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粒),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粒),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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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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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1.本品或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肠胃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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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诃子、荜茇、制草乌。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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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棕黄色;味微酸、辛麻。味微酸甜、辛麻。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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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年老体弱、幼儿慎用。 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