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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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0.42g*12粒/板*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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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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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23 |
国药准字Z201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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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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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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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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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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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石膏、芦根、生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蜂蜜、蔗糖、羟莘甲酯、羟苯乙脂。 |
夏枯草、桑叶、野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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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辛、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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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本品在贮藏期间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14.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加服其他治疗药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