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块)重14g(相当于原药材7g) |
0.1克*100片 |
|
生产企业 |
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892 |
国药准字H210230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止血、散瘀生新、祛痰止咳。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痰中带血。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 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 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5mg/kg,顿服。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
|
成分 |
矮地茶、百部、桑白皮、穿破石、五指毛桃、白及。 |
化学名:4-吡啶甲酰肼-4-氨基水杨酸 分子式:C13H1404N4 分子量:290.27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
注意事项 |
需与抗结核药联合应用。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