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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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g/袋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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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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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933 |
H2013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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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瘀止痛,用于热毒瘀血壅滞肠胃而致的胃癌,食道癌、贲门癌、直肠癌等消化道肿瘤。 |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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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1g(每次1/2袋-1袋),一日3次,饭后半小时服,或遵医嘱。 |
体表面积(1.25平方米的患者,每次用40mg,体表面积在1.25平方米和1.5平方米之间的患者,每次用50mg,体表面积)1.5平方米的患者,每次用60mg,以上均为每天两次。早餐和晚餐后服用。28天为一个周期,间隔14天再重复。如果患者在服药期间肝肾功能正常,血液抽检正常,胃肠无不适,间隔时间可以缩短为7天。每次用量可以依次调高到50mg,60mg,75mg。 注意:不能与其他氟尿嘧啶类药物和抗真菌类药物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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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服药后白血球及血小板计数均未见髓抑制,对部分白血球在4000一下者,用药后可上升至正常水平;2.部分病人偶见麻症;3.对心血管系统及肝功能无任何损害;4.对胃有刺激作用,但无明显毒性。 |
国外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单独给药:在单独给药的临床试验中(曾治疗过的乳腺癌、胰腺癌和胆道癌患者除外),可进行副作用评价的病例共578例,副作用发生率87.2%(504例)。曾治疗过(紫杉烷类抗肿瘤药)的乳腺癌患者(包括不能手术的乳腺癌或复发性乳腺癌(不包括前期治疗的乳腺癌))、胰腺癌、胆道癌患者中的副作用发生率分别为 96.4%、98.3%、94.9%,比其他肿瘤的发生率高。胰腺癌患者中,重度副作用的发生率较高,尤以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明显。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的Ⅱ期临床后期联合用药试验中,连续口服本品21天,第8天给予顺铂60mg/m2,可进行副作用评价的病例共55例,全部病例均发现副作用。 临床重要副作用见下表: 国内临床试验结果显示: 与本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3.78%,其中主要为血液系统68.47%(白细胞减少的发生率为45.05%,血小板减少的发生率为20.72%,多 为I、II度下降),消化系统46.85%(恶心、呕吐39.64%、腹泻7.21%),其他14.41%。本品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与替加氟相当,但其消 化道反应明显好于替加氟。本品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2.70%,主要表现为轻度的胃肠道出血、红细胞降低,发生率低于替加氟(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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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成份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 2.严重的骨髓抑制患者(可能导致症状恶化)。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严重的肝功能障碍患者。 5.正在使用其他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包括与这些药物的联合化疗)的患者。 6.正在使用氟胞嘧啶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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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珍珠菜、半枝莲、白花蛇舌草、蛇莓、藤梨根、蟾酥、香茶菜、肿节风、兰香草、石上柏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替加氟、吉美嘧啶、奥替拉西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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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抗癌平丸为黑褐色的浓缩微丸;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细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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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初服时可由少到多,逐步增加,如胃部有发胀感,可酌情减少;服药期间忌食霉菌类食物。 |
1.治疗过程中,若出于治疗需要而必须缩短停药周期,则必须确认不出现与本品有关的临床检查值(血液学检查、肝肾功能检查)异常及消化道症状,无安全性 问题。停药周期至少不得少于7天。对于不能手术或复发性乳腺癌患者缩短停药周期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无使用经验)。 2.为避免发生骨髓抑制、重症肝炎等严重的副作用,于各周期开始前及给药期间每2周至少进行1次临床检查(血液学检查、肝肾功能检查等),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延长停药时间、减量、中止给药等适当措施。特别是在第1周 期及增加剂量时应经常进行临床检查(参照临床试验项)。 3.基础研究表明,大鼠空腹给药时奥替拉西钾的生物利用度变化较大,可抑制5-FU的磷酸化而使抗肿瘤作用减弱, 因此本品应饭后服用。 4.非小细胞癌患者,超出Ⅱ期临床后期研究中的用法用量(连续21天口服本品,第8天给予顺铂60mg/平米)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 5.本品合并胸部和腹部放疗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