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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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mg:10mgx9粒x2板 |
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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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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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0043 |
国药准字H20070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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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轻、中度抑郁和焦虑。神经衰弱、心因性抑郁,抑郁性神经官能症,隐匿性抑郁,心身疾病伴焦虑和情感淡漠,更年期抑郁,嗜酒及药瘾者的焦躁不安及抑郁。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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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通常每天2粒:早晨及中午各1粒;严重病例早晨的剂量可加至2粒。每天最大用量为4粒。 老年病人:早晨服1粒即可。 维持量:通常每天1粒,早晨口服。 对失眠或严重不安的病例,建议减少服药量或在急性期加服轻度镇静剂。 |
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次1mg,一日2次,第二天增加到一次2mg,一日2次;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次3mg,一日2次。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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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推荐用量范围内,副作用极为少见。可能会有短暂的不安和失眠。 在临床实验中 ,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 神经系统 常见:头晕(2.1%)、震颤(2.1%);不常见:疲劳(1%) 神经障碍 常见:睡眠障碍(6%)、不安(2.5%)、躁动(1.7%)。 视觉功能障碍 常见:调节障碍(1.5%) 肠胃不适 常见:口干(5.4%)、便秘(1.5%) 以上不良反应也可见于抑郁症本身的症状,一般来说,这些症状消弱了抑郁状态的改善。 上市后的情况: 有出现胆汁淤积性肝炎的个例报道。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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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心肌梗塞的恢复早期;束支传导阻滞;未经治疗的窄角性青光眼;急性酒精、巴比妥类药物及鸦片中毒;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两周内不能使用本品。对兴奋或活动过多的病人不主张用此药,因药物的兴奋作用可能加重这些症状。 |
已知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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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一糖衣片含相当于0.5mg氟哌噻吨的二盐酸氟哌噻吨,以及相当于10mg美利曲辛的盐酸美利曲辛。片剂含乳糖。颜色:靛蓝和藻红 |
主要组成成份利培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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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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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由于其兴奋特性,不推荐激动和过度活跃的病人服用。若病人已预先使用了具镇静作用的安定剂,应逐渐停用。 病人长期服用氟哌噻吨时,需要定期检查心理和神经状态、血细胞计数和肝功能。 |
1.心血管疾病的病人(如心衰、 心肌梗死 、传导异常、 脱水 、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 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 低血压 ,此 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作用的药物相似,可引起 迟发性运动障碍 ,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 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物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 高热 、 颤抖 、意识改变和 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 癫痫 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 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 车或操作机器。 10.在 老年痴呆 患者(平均年龄85岁,范围73-97岁)参加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发现利培酮组 脑血管病不良事件的发生率(3.3%)比较高,包括脑血管意外、心脏衰竭和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发生率比安慰剂(1.2%)高三倍。该研究还发现,利培酮或呋塞米同时使用时,死亡率高于单独 使用利培酮或呋塞米的患者,分别为7.3%(平均年龄89岁,范围75-97岁)、3.1%(平均年龄84岁, 范围70-96岁)和4.1%(平均年龄80岁,范围67-90岁)。在完成的4项临床研究中,有2项研究发现 了以上情况。并没有找到病理生理学方面的依据来解释以上发现,并且患者的残废原因没有固定模式。尽管如此,对以上患者合并给予利培酮和呋塞米时需谨慎评估风险利益。在合并其它 利尿 剂的服用利培酮的患者中,并没有出现以上死亡率增加的现象。但是,对于老年 痴呆 患者,总体 而言脱水是很重要的致死因素,所以仍应尽量避免使用利尿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