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ml:1.071g |
5mg(按C20H16N2O5计) |
|
生产企业 |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067 |
国药准字H2001015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系统肿瘤,包括胃癌、胰腺癌、肠癌、胆道癌、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30天为1疗程。 |
原发性肝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一次,15-30天为一疗程。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头颈部上皮癌:静脉注射,每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到20mg每周二次,10-15次为一疗程。直肠癌:腹壁下动脉插管术,进入25cm左右,相当于肠系膜下的管分枝上方,以羟基喜树碱6-8m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动脉滴注,每日一次,15-20次为一疗程。非小细胞肺癌:每日12mg/m2,,用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后,30分钟内恒速静脉滴入,连续用药5天。白血病:成人剂量为6-8mg/m2/日,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连续给药30天为一疗程。 |
|
副作用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1.对消化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恶心、食欲减退等反应,但不严重,一般都能坚持治疗,停药后上述症状很快减轻并消失。2.对造血系统的影响:骨髓抑制轻,白细胞有部分下降,但能维持在1×109/L以上;对红细胞、血小板未发现明显抑制作用。3.对泌尿系统的影响:有少数病例出现尿急、尿痛及血尿,停药1周后逐渐消失。4.其它反应:有少数病例出现脱发,停药后可自行恢复生长。 |
|
禁忌 |
1.妊娠3个月内孕妇禁用。 2.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患者禁用。 3.哺乳期妇女禁用。 4.体质衰弱患者禁用。 |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尿嘧啶。 |
羟喜树碱。 |
|
性状 |
本品为空腹液 |
为羟基喜树碱的黄色冻干疏松块状或粉末,无臭,易溶于水。水溶液pH值为8.0-9.5。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变、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 2.为增强疗效,服时摇匀。 3.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4.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 (1)肝功能明显异常。 (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 (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 (4)明显胃肠道梗阻者。 (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5.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6.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道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 |
孕妇慎用,用药期间应严格检查血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