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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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片重0.4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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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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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13 |
国药准字Z5102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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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表散风寒,解热止痛。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等症;适用于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等疾患。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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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饭后清茶送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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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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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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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甜菊素、糊精。 |
川芎、白芷、羌活、细辛、荆芥、防风、薄荷、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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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片;气香,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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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