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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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2ml |
0.2m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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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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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国药准字H20090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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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祛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扭伤以及体育运动前后消除疲劳。 |
改善糖尿病饭后高血糖(本品只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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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通常成人1次0.2mg(1次1粒),1日3次,餐前口服,服药后即刻进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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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发皮肤瘙痒起疹。 |
有时出现低血糖。腹部胀满、排气增加。偶尔出现肠梗阻样症状。偶见伴有黄疸、GOT、GPT升高的严重肝功能障碍,腹泻、便秘、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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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严重酮症、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的患者,严重感染、手术前后、严重创伤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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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九龙川、木香、海风藤、土鳖虫、虎杖、五味藤、千斤拔、朱砂根、横经席、穿壁风、鹰不扑、草乌、薄荷脑、樟脑等。辅料: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伏格列波糖,其化学名为:(+)-1L-[1(羟基),2,4,5/3]-5-[2-羟基-1-(羟甲基)乙基]氨基-1-碳-(羟甲基)-1,2,3,4-环已四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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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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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 3、忌生冷、油腻食物。 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 6、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一.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正在服用其它糖尿病药物的患者(同时服用本品有可能引起低血糖)。2.有腹部手术史或肠梗阻史的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易出现肠梗阻样症状)。 3.伴有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肠道疾病的患者(因本品有引起消化道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有可能使病情恶化)。 4.勒姆里尔德(Roem-held)综合征、重度疝、大肠狭窄和溃疡等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有可能使病情恶化)。 5.严重肝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另外,在严重肝硬化病例中,有可能出现高血氨症恶化同时伴随意识障碍)。 6.严重肾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 二.重要注意事项1.本品只用于已明确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必须注意除糖尿病外的葡萄糖耐量异常和尿糖阳性等也会出现糖尿病样症状(肾性糖尿、老年性糖代谢异常、甲状腺功能异常等)。 2.对只进行糖尿病基本治疗即饮食疗法、运动疗法的患者,仅限于餐后2小时血糖值在200mg/dl(11.1mmol/L)以上。 3.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外,对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的患者,服用本品的指标为空腹时血糖值在140mg/dl(7.8mmol/L)以上。 4.服用本药期间必须定期监测血糖值并注意观察,充分注意持续用药的必要性。假如用药2~3个月后,控制餐后血糖的效果不满意[餐后2小时静脉血浆的血糖值不能控制在200mg/dl(11.1mmol/L)以下],必须考虑换用其他更合适的治疗方法。另外,餐后血糖得到充分控制(静脉血浆中餐后2小时血糖值降到160mg/dl(8.9mmol/L)以下)、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或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就能够充分控制血糖时,应停止服用本品并注意观察。 5.在使用本品时,应向患者充分说明低血糖症状及其处理方法。 6.药物交付时:铝塑泡罩包装的药物应从铝塑罩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报道因误服铝塑泡罩薄板,坚硬的锐角刺入食道粘膜,进而发生穿孔,併发纵隔炎等严重的併发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