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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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2ml |
20ml*1瓶/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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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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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国药准字H2014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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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祛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扭伤以及体育运动前后消除疲劳。 |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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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本品应通过喷雾器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可注射或口服。患者可采用间歇疗法或连续疗法进行治疗。沙丁胺醇对大多数患者的作用时间可持续4至6小时。用药时需以毫升(ml)计算药量。1.间歇疗法成人:用注射用生理盐水将0.5ml本品(含2.5mg沙丁胺醇)稀释至2ml。也可将1ml本品稀释至2.5ml。稀释后的溶液由患者通过适当的驱动式喷雾器吸入,直至不再有气雾产生为止。如喷雾器和驱动器装置匹配得当,则可维持10分钟喷雾。本品可不经稀释而供间歇性使用。为此,可将2.0ml本品(含10.0mg沙丁胺醇)置于喷雾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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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发皮肤瘙痒起疹。 |
过量使用本品最常见的体征和症状是—过性的β-激动剂药理学作用所介导的事件。(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沙丁胺醇用药过量会引起低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对于有心脏症状(如心动过速,心悸)表现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对症治疗,如给予具有心脏选择性的β-阻滞剂。对患有支气管痉挛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β-阻滞剂。在持续吸入万托林?雾化溶液过程中,停用药物可使用药过量所产生的任何的体征得到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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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对其任何成份曾有过敏史的病人。各类硫酸沙丁胺醇吸入剂不应该使用来处理早产,不应用于先兆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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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九龙川、木香、海风藤、土鳖虫、虎杖、五味藤、千斤拔、朱砂根、横经席、穿壁风、鹰不扑、草乌、薄荷脑、樟脑等。辅料:乙醇。 |
本药的主要成分是沙丁胺醇,其化学名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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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溶液。详见包装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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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 3、忌生冷、油腻食物。 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 6、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增加使用吸入的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显示对哮喘的控制力衰减,若有此情况出现,应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对哮喘的控制力突然和逐渐衰减,病人的生命可能有危险,应考虑开始施行或增加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有此危机,应施行每天最高流速的监测。在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宜注意,若舒缓效用或持续时间比平常减少,则不应自行增加剂量或给药之次数。对于已知使用大剂量的其他拟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宜慎用本品。对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的病人亦宜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