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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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2ml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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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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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H20160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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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祛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扭伤以及体育运动前后消除疲劳。 |
用于2型糖尿病。 单药治疗 可作为单药治疗,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血糖控制。 联合治疗 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时,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血糖控制。 联合胰岛素治疗(伴或不伴二甲双胍)。 重要的使用限制 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尚未在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研究。尚未确定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是否会增加胰腺炎发生的风险(参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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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口服,推荐剂量5mg,每日1次,服药时间不受进餐影响。 沙格列汀片不得切开或掰开服用。 肾功能不全患者 eGFR ≥ 45mL/min/1.73 m2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eGFR<45mL/min/1.73 m2的患者(包括部分中度或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将剂量调整为2.5mg,每日1次(不考虑进餐)。应该在血透后服用沙格列汀 (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尚无在腹膜透析患者中应用沙格列汀的研究。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用药经验非常有限,因此本品用于此类患者时应谨慎。 根据肾功能情况,本品的剂量可能应限于2.5mg,因此在本品治疗前建议评估肾功能,并且在常规治疗的同时,应定期评估肾功能(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肝功能受损患者 肝功能受损的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参见【药代动力学】)。 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5(CYP3A4/5)抑制剂 与强效CYP3A4/5抑制剂(如酮康唑、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和泰利霉素)合用时,应将本品的剂量限制为2.5mg/天。 与胰岛素合并使用 当沙格列汀与胰岛素合用时,要求降低胰岛素的用药剂量,使出现低血糖的风险降至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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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发皮肤瘙痒起疹。 |
由于各个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一个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比较,该发生率也不能反映药物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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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对本品有严重超敏反应史(例如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剥脱性皮肤损害)的患者禁止使用(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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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九龙川、木香、海风藤、土鳖虫、虎杖、五味藤、千斤拔、朱砂根、横经席、穿壁风、鹰不扑、草乌、薄荷脑、樟脑等。辅料:乙醇。 |
本品活性成份为沙格列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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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粉红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以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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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 3、忌生冷、油腻食物。 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 6、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一般情况 沙格列汀不能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其他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