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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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6ml: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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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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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085 |
国药准字H5302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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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50mg每日: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2.150mg每日: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这些患者不适宜或不愿接受外科去势术或其他内科治疗。 |
小细胞与非小细胞肺癌、睾丸癌、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膀胱癌、黑色素瘤、肉瘤、头颈部肿瘤及各种鳞状上皮癌和恶性淋巴瘤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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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50mg片剂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1)成人成年男性包括老年人:一片(50mg),一天一次,用本品治疗应与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治疗同时开始. (2)儿童:本品禁用于儿童. (3)肾损害对于肾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 (4)肝损害对于轻度肝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损伤的病人可能发生药物蓄积(见注意事项). 2.150mg片剂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这些患者不适宜或不愿接受外科去势术或其他内科治疗. (1)成年男性包括老年人:口服,一天一次,一次一片(150mg).本品应持续服用至少两年或到疾病进展为止. (2)肾损害:对于肾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 (3)肝损害:对于轻度肝损害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损伤的病人可能发生药物蓄积(见“注意事项”) |
顺铂仅能由静脉、动脉或腔内给药。通常采用静脉滴注方式给药。给药前2~16小时和给药后至少6小时之内,必需进行充分的水化治疗。本品需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后静脉滴注。剂量视化疗效果和个体反应而定。以下剂量供参考(适用于成年人及小孩): 化疗次数每次用量(mg/m2体表面积) 单次(每四周一次)50~120每周一次,共二次50 每天一次,连用5天15~20 疗程依临床疗效而定,每3~4周重复疗程。本品可与其它抗癌药联合使用,单一使用亦可。联合用药时,用量需随疗程作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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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50mg每日,用于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本品一般来说有良好的耐受性,少有因不良反应而停药的情况。 (1)可随睾丸切除术减轻。 (2)极少出现重度的肝功能变化,这种改变常常是短暂的。无论是继续治疗还是随即中止治疗均可逐渐消退或改善(见‘注意事项’节)。 (3)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极少出现肝功能衰竭,但其因果关系尚未确立。应考虑定期查肝功能(见‘注意事项’节)。罕有观察到对心血管的作用,如心绞痛,心衰,传导障碍(包括PR和QT间期延长),心律不齐和非特异性ECG改变。罕有报告血小板减少症。在使用本品与LHRH类似物伍用进行临床研究期间还观察到下列不良事件(临床试验者认为可能与药物相关且发生率≥1%)。这些不良事件与药物的使用尚未建立因果关系,有些是老年人日常固有的。 ①心血管系统:心衰。 ②消化系统:厌食﹑口干﹑消化不良﹑便秘﹑胃肠胀气。 ③中枢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性欲减低。 ④呼吸系统:呼吸困难。 ⑤泌尿生殖系统:阳痿﹑夜尿增多。 ⑥血液学:贫血。 ⑦皮肤及其附件:脱发﹑皮疹﹑出汗﹑多毛。 ⑧代谢及营养:糖尿病﹑高血糖﹑水肿﹑体重增加﹑体重减轻。 ⑨全身:腹痛﹑胸痛﹑头痛﹑疼痛﹑骨盆痛﹑寒战。 2.150mg每日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这些患者不适宜或不愿接受外科去势术或其他内科治疗:多见(>10%):男性乳房女性化,乳房触痛。多数接受本品单药治疗的患者曾出现男性乳房女性化和/或乳房痛。 在临床研究中这一症状在5%的患者中较为严重。男性乳房女性化在终止治疗后可能不会自发恢复,特别是在长期用药之后。 (1)常见(≥1%且<10%):面色潮红,瘙痒,衰弱,脱发,头发再生,皮肤干燥,性欲减退,恶心,阳萎及体重增加。 (2)少见(≥0.1%且<1%):腹痛,抑郁,消化不良,血尿及间质性肺病。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水肿和荨麻疹。肝功改变(转氨酶升高,胆汁淤积和黄疸),罕有严重情况。这些改变多为一过性的,继续治疗或中止治疗均可逐渐消退或改善。用比卡鲁胺治疗的患者极罕见会出现肝功能衰竭,尚未确定两者的因果关系。应注意定期检查肝功能(见“注意事项”) |
1.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止吐剂恩丹西酮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一般剂量每日超过90mg/m2即为肾毒性的危险因素。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目前除水化外尚无有效预防本品所致的肾毒性的手段;3.神经毒性:神经损害如听神经损害所致耳鸣、听力下降较常见。末梢神经毒性与累积剂量增加有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手、脚套样感觉减弱或丧失,有时出现肢端麻痹、躯干肌力下降等,一般难以恢复。癫痫及视神经乳头水肿或球后视神经炎则较少见;4.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白细胞和/或血小板下降)一般较轻,发生机率与每疗程剂量有关,若≤100mg/m2,发生机率约10%~20%,若剂量≥120mg/m2,则约40%,但亦与联合化疗中其他抗癌药骨髓毒性的重叠有关;5.过敏反应:可出现脸肿、气喘、心动过速、低血压、非特异斑丘疹类皮疹;6.其他:心脏功能异常、肝功能改变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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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本品禁用于妇女和儿童。 2.本品不能用于对本品过敏的病人。 3.本品不可与特非那定,阿司咪唑或西沙比利联合使用。 |
肾损害患者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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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比卡鲁胺 |
顺铂。化学名称:顺式-二氯二氨合铂。辅料:氯化钠、聚乙二醇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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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略带粘性的浅黄色澄明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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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广泛在肝脏代谢.数据表明严重肝损害的病人药物清除可能会减慢,由此可能导致蓄积.所以本品对有中﹑重度肝损害的病人应慎用. 2.由于可能出现肝脏改变,应考虑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测.主要的改变一般在本品治疗的最初6个月内出现.严重的肝功能改变很少见于本品的治疗(见‘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严重改变应停止本品治疗. 3.本品显示抑制细胞色素P450(CYP3A4)活性,因此当与主要由CYP2A4代谢的药物联合应用时应谨慎(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节). 4.对乳糖敏感的患者应注意本品150mg片剂每片含61mg乳糖,而每日3片50mg的片剂含有183mg乳糖. 5.在每日150mg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时,对于出现疾病客观进展伴有PSA升高的患者,应考虑停止用药. 6.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不会影响病人驾驶及操作机器的能力.但应注意,因偶而可能会出现嗜睡,有过此类作用的病人应予以注意. |
监测末梢血象、肝肾功能、末梢神经毒及听力表现等变化,必要时减少剂量或停药,并进行相应的治疗,避免采用与本品肾毒性或耳毒性叠加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呋喃苯胺酸、利尿酸钠等。静滴时需避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