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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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6g |
每袋装3g(相当于饮片9.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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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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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60 |
国药准字Z53021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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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通便。用于外感热病所致发热烦躁,头痛目赤,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咳嗽,咯痰不畅,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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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小儿一次1~2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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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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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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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熊胆、大黄(酒制)、儿茶、冰片、胡黄连、香墨和玄明粉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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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灰褐色颗粒;气香,微腥、味苦 |
本品为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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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