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393 |
国药准字Z2002598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毛鸡(除去毛、内脏)、当归、川芎、白芷、红花、赤芍、桃仁、千年健、茯苓。辅料为蔗糖。 |
当归、牡丹皮、赤芍、柴胡、桃仁、陈皮、香附、牛膝、益母草、延胡索、白芍。 |
|
性状 |
橙黄色至浅棕色的澄清溶液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4.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