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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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g*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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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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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393 |
国药准字Z200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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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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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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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药后胃脘不适、隐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 3.皮肤:皮疹、瘙痒等。 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6.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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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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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毛鸡(除去毛、内脏)、当归、川芎、白芷、红花、赤芍、桃仁、千年健、茯苓。辅料为蔗糖。 |
独一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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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橙黄色至浅棕色的澄清溶液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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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使用。 3.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4.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瘙痒、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